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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工作顺利进行,公安部门紧紧依靠有关单位的党政领导,依靠直接研制生产的科学技术人员,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:1、积极研究制定从原部件的生产、保管、运输、总装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,并教育职工群众认真贯彻执行。 2、保卫干部深入实际和职工一起跟班工作,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。3、密切注意了解掌握生产、实验现场的保卫保密状况和周围敌情、社情动向,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,要求做到“脉搏” 灵通,确保万无一失。[上一页]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下一页] 四、第一次核试验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一次核试验,从人员设备进场到正式爆炸,历时5个多月,参加试验的有各军、兵种,原子能工业部、中国科学院等34个较大的单位,共有五千余人。 其中参加基本试验(响、测)的七百余人,效应试验的二百余人。防空、防护、气象通信、工程、后勤等各种保障人员四千余人。在试验区建有12个控制、测试站。设有314个测试点,安装了54种、1214套设备仪器。此外还有各种效应试验的工程建筑,如各种防护掩体、桥梁、民用住宅、商业网点、交通工具、火炮、兵器、装备、动物、植物等等,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各种必需品等。这些建筑、物资、生物、用品等都分布在距爆炸点等距不同的地方,星罗棋布,其目的是核弹爆炸后,观测各种物品遭破坏的程度。 这次试验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,是在试验委员会党委、政治部的领导下,遵照周恩来总理提出的“要周到细致,一切经过试验,一步一个脚民印,要做好保密工作”的指示,根据总政、国防科委、公安部关于切实保证人员纯洁,防止敌人在内部安“钉子”;保证核心机密,防止失密、泄密、窃密;保证安全,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三保三防要求进行的。 这次试验的保卫保密工作,早在1964年第一季度就开始进行。3月初公安部四局和总政保卫部提出关于“21号任务”(即第一次核试验的代号)保卫保密工作方案。 3月19日,总政保卫部蔡顺礼部长和公安部四局程诚局长向上级提出《关于21号任务保卫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》,建议立即成立一个保卫保密小组,由总政保卫部史进前副部长和公安部四局程诚局长担任正副组长,统一管理军队与地方有关“21号任务”的保卫保密工作。正式试验领导机构建立后,保卫保密小组即作为一个职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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